科室动态
关于调整全口义齿修复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提高参保患者口腔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自2026年7月11日起,我院对全口义齿修复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口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定,全口义齿修复费(项目编码:KHSKQ07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项目管理。
二、核心调整内容
1. 医保类别调整
由部分报销性质调整为甲类项目,参保人员无先行自付比例,可按规定比例实时结算。
2. 报销标准
单颌(上颌或下颌)全口义齿修复费报销限额调整为5200元。
3. 报销周期
上颌、下颌分别计算,单颌每6年限报1次。
示例:患者今年报销上颌全口义齿修复费,需满6年后方可再次申报上颌同类项目;如下颌有修复需求,可单独申报,不受上颌报销时间限制。
4. 自费项目说明
复杂全口义齿修复加收费用(如牙槽骨重度吸收、伴颞下颌关节病、覆盖义齿等复杂情况)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需患者全额承担。
三、适用人群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于我院口腔修复科就诊并按医保政策结算:
1、北京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人员;
2、经临床检查确诊为全口牙列缺失或单颌牙列缺失,符合全口义齿修复指征;
3、同一颌位距离上次医保报销已满6年,或既往未报销过全口义齿修复费。
四、就诊须知
1. 结算方式
本项目为甲类管理,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时直接实时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2. 费用构成说明
● 基础全口义齿修复费
按医保政策比例报销,单颌最高报销限额5200元;
● 复杂全口义齿修复加收
针对牙槽骨重度吸收、伴颞下颌关节病、覆盖义齿等复杂情况,加收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需患者全额自付;
●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职工/居民)及医院级别按北京市医保政策执行。
3. 时间规划提示
上颌、下颌报销周期独立计算,患者可根据临床需要分别规划修复时间。
4. 材料选择
基础修复项目范围内的材料按医保政策执行;如需升级材料(如钛合金基托、精密附着体等),超出部分需自费,医师将在治疗前明确告知。
五、咨询方式
如需了解具体诊疗流程、预约就诊或咨询医保结算事宜,请联系:
● 科室
宣武医院口腔科
● 咨询电话
010-83198329
● 就诊地点
宣武医院门诊楼4层口腔科修复诊室
六、其他说明
1、本通知所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医保参保人员,外省市医保患者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2、医保政策可能随上级部门规定调整,具体以就诊当日医保系统结算为准;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口腔科所有。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口腔科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