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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动态

关于调整全口义齿修复项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口腔科 发布时间:2026-07-30 09: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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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提高参保患者口腔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自2026年7月11日起,我院对全口义齿修复项目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调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口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定,全口义齿修复费(项目编码:KHSKQ07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项目管理。

 

二、核心调整内容

1. 医保类别调整

由部分报销性质调整为甲类项目,参保人员无先行自付比例,可按规定比例实时结算。

2. 报销标准

单颌(上颌或下颌)全口义齿修复费报销限额调整为5200元。

3. 报销周期

上颌、下颌分别计算,单颌每6年限报1次。

示例:患者今年报销上颌全口义齿修复费,需满6年后方可再次申报上颌同类项目;如下颌有修复需求,可单独申报,不受上颌报销时间限制。

4. 自费项目说明

复杂全口义齿修复加收费用(如牙槽骨重度吸收、伴颞下颌关节病、覆盖义齿等复杂情况)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需患者全额承担。

 

三、适用人群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于我院口腔修复科就诊并按医保政策结算:

 

1、北京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人员;

2、经临床检查确诊为全口牙列缺失或单颌牙列缺失,符合全口义齿修复指征;

3、同一颌位距离上次医保报销已满6年,或既往未报销过全口义齿修复费。

 

四、就诊须知

1. 结算方式

本项目为甲类管理,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时直接实时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2. 费用构成说明

● 基础全口义齿修复费

按医保政策比例报销,单颌最高报销限额5200元;

● 复杂全口义齿修复加收

针对牙槽骨重度吸收、伴颞下颌关节病、覆盖义齿等复杂情况,加收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需患者全额自付;

●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职工/居民)及医院级别按北京市医保政策执行。

3. 时间规划提示

上颌、下颌报销周期独立计算,患者可根据临床需要分别规划修复时间。

4. 材料选择

基础修复项目范围内的材料按医保政策执行;如需升级材料(如钛合金基托、精密附着体等),超出部分需自费,医师将在治疗前明确告知。

 

五、咨询方式

如需了解具体诊疗流程、预约就诊或咨询医保结算事宜,请联系:

● 科室

宣武医院口腔科

● 咨询电话

010-83198329

● 就诊地点

宣武医院门诊楼4层口腔科修复诊室

 

六、其他说明

1、本通知所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医保参保人员,外省市医保患者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2、医保政策可能随上级部门规定调整,具体以就诊当日医保系统结算为准;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口腔科所有。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口腔科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