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神经生物学研究室、细胞生物学研究室、脑血管病实验室、中心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循证医学中心、老年保健、中美实验室、脑保护实验室、低氧实验室和衰老与再生实验室11个科室。
单位职责:开展老年疾病特别是神经系统,如: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病、心脑血管病、老年流行病学的发病机制、诊断与防治研究。主要涉及衰老机理、老年疾病分子遗传学、病理学、免疫学和生物化学、老年病临床诊治、保健学、护理学、老年中西医结合临床基础、老年药理学、药效学和药物化学等研究领域。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366.34万元,比上年增加330.08万元,增长4.1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42.36万元,比上年减少177.09万元,下降2.38%。
1.财政拨款收入5687.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87.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2.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2%;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531.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1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067.1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8.17万元,增长16.93%,其中:基本支出486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32%;项目支出3201.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49.63万元,比上年增加338.07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人员晋职晋档导致基本经费增长;上年科研项目经费转本年继续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333.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346.63万元,2024年度决算63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
其中:“应用研究”(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46.63万元,2024年度决算63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主要原因: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219.4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1.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7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2024年度决算报表.xlsx
附件2: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