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机构质控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控相关要求
一、机构办质控预约方式
1. 项目CRA/CRC发送邮件至zhuangjingwen@xwhosp.org进行质控预约,将分别由各专业机构质控员进行对接,并回复进行质控的时间、地点。
2. 预约邮件主题:初次/中期/结题质控预约+开展科室+PI姓名+项目简称
预约邮件内容:写明计划质控时间段、项目进展情况(结题质控请注明计划上报药监局注册时间)、并附电子版方案、稽查报告(如有)。
3. 质控联系人:庄静文15699959047
二、机构办质控预约时间要求
请根据试验进展提前2周预约:
1. 初次质控:在药物试验第1例受试者入组完成发药一次及随访一次后进行初次质控;在医疗器械试验第1-3例受试者入组完成后进行初次质控。
2. 中期质控:在完成入组计划50%的受试者时,进行中期质控。
3. 结题质控:在完成全部入组计划,与GCP药房管理员-赵老师核对药物管理资料无误后,并在数据锁库之前进行结题质控。
三、机构办质控注意事项
1. 质控工作当日,所有指定文件,包括制成手册的试验方案纸质版、完整的研究者文件夹、被抽取的受试者研究病历、GCP药房药物管理资料(结题质控时)需由CRA/CRC按约定时间送达至约定地点。
2. 中期、结题质控抽取受试者研究病历例数应依据计划总例数的10%取整确定例数,若所得数值小于5,则按5例计;若计划总例数不足5例,则质控全部例数。
抽取研究病历以随访次数多、AE/SAE发生多、合并用药多优先选择。
3. 中期、结题质控需对既往质控反馈的问题进行追踪。
4. 稽查:对于我院实际入组病例大于10例的项目建议进行项目稽查并提供稽查报告。对于稽查公司没有特殊要求。
四、机构办质控报告反馈时效和回复要求
1. 机构办质控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邮件反馈至PI、CRA/CRC;
2.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回复。回复内容需逐条列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
3. 请CRA/CRC将PI确认签字的纸质版整改回复交至项目质控人员,质控员审核签字后按月汇总至机构办公室存档。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临床研究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